法律分析:西安地铁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一)、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二)自行车(已折叠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三)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四)充气气球,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五)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六)《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禁止及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的其他物品。
法律依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乘车:
(一)、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二)自行车(已折叠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
(三)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
(四)充气气球,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五)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六)《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禁止及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