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属于。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机构,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否则依法不予办理。
一、什么是机构有效人员认定证
单位证件有效证件主要包括: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包含: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手续。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简称,是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等。
二、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开吗?
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可以向税务机关领取。
办理领购时,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你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你的种类、数量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此外,专用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具,如有需要,个体户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申请。
三、普票和增票有什么区别
普票和增票的区别如下:
1、使用区别:
(1):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帐户;
(2)普通: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税金计算方法区别:
(1):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
(2)普通: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区别:
(1):0税率、13%税率、17%税率;
(2)普通: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4、印制区别:
(1):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
(2)普通: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5、使用区别:
(1):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
(2)普通: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6、内容区别:
(1):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2)普通: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
7、作用区别:
(1):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
(2)普通:普通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8、使用的主体不同:
(1)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
(2)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9、的联次不同:
(1)专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
(2)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一、普通的分类如下:
1、行业,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
2、专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二、专用的开具规定: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总而言之,普通和专用的区别在于的印制要求不同、使用的主体不同、的内容不同等方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