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然后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最后由出租人分别向地政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
一、在哪办理房屋抵押的?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房证明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三、购买二手房签订二手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2.注意房屋是否有出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
3.房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共有人应征得其他人同意。产权证如果登记为共有,出售房产必须要求其他共同人一起参与出售,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4.产权不明晰。有些房屋由多人共有,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方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