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20__年度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结合黄石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培训目标:
使社区开展诊疗活动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通过接受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后,掌握全科医学基础理论,并了解国内全科医学发展,基本掌握全科医疗方法和实际应用能力,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需要。执业护士掌握社区护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维护社区人群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的护理服务,达到社区护士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各社区服务站、企业、学校卫生所、医疗个体诊所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
三、培训内容:
1、内、外、妇、儿三基知识和四新知识相结合的医学临床
基础知识。
2、初级卫生保健知识。
3、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及应急接诊知识。
4、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培训项目以《黄石市20__年继续医学教育立项项目》为准。
四、培训实施及考核:
(一)黄石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与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联合开办黄石市全科医生培训班,为黄石市各社区服务站、企业、学校卫生所、医疗个体诊所培训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培训名额另行下发。
大冶市、阳新县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当地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培训工作。
(二)黄石市XX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培训工作与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接轨,实行学分制,参加培训合格将作为上岗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
(三)由省卫生厅考核合格的全科医生可凭培训合格注册执业范围。执业护士凭培训合格证进入社区护士岗位。
五、培训工作组织管理:
按属地管理及项目等级开展培训工作,I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分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大冶市、阳新县培训站、西塞山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点组织实施;II类学分可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点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科教科负责培训项目的考核、登记、备案工作,并配合医政部门做好注册准入工作,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与省卫生厅批准的培训机构联办的全科医生培训,由市继续
医学教育培训站完成。
六、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属于省卫生厅下拨的培训项目,由市卫生局基妇科另行下达培训计划,由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站承担培训任务。科教科、基妇科联合对培训项目的实施进行考核、督办。
七、培训学分要求:
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完成学分25分,其中必须完成市级I类学分:执业医师:中级以上10学分,中级以下6学分,执业护士6学分。企业、学校卫生所、个体诊所:执业医师6分,执业护士6分。
八、培训项目、时间安排、学分授予:
1、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疾病控制预防8学时1分
2、全科医疗接诊程序和技巧8学时1分
3、老年综合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高血脂症、脑血管疾病)防治与心理疏导16学时2分
4、社区首诊与转诊的程序8学时1分
5、社区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8学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