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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在工地受伤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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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职员在工地受伤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职员在工地受伤赔偿多少钱?

职员在工地受伤赔偿可能会赔偿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具体的赔偿费用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地受伤一定属于工伤吗?

1、工地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工地上班的职员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职员在受伤后若是想要获得单位支付的赔偿金,那么首先需要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员通常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提出工伤认定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等的相关材料。

相关内容:工伤和侵权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工伤和侵权可以双重赔偿吗

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回老家”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因此本案焦点在于,马某是否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一般而言,合理时间应为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在途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职业不断出现,有些职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如“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对此类工作的“合理工作时间”认定,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发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时,我们是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索赔还是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索赔,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对于伤者来说能够多一份赔偿在心理上也起到一定的安慰作用。

工地受伤骨折私了怎么赔偿?

工作在工地受伤后,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是单位承担。

工地上一只眼睛失明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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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赔偿。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的,那么在发生工伤的第一时间内,劳动者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等程序之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相关内容:工伤认定之前签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在尚未认定工伤时,提前依法签工伤赔偿协议是有效的。工伤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就是真实有效的,对于不履行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应予支持。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是在工伤认定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那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工地上肋骨骨折一根大约该赔多少钱

工伤骨折赔偿款需根据伤残级别以及身工资水平而定的,一般而言,工伤骨折都可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顾客在店里受伤如何解决赔偿?

顾客在店里受伤,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店家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在合理期限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实践中有以下两方面:

1、防范设备是否齐全。经营场所内应当具备齐全的安全防范设施,并确保该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能够保证其安全防范作用得到有效实现。

2、实施救助是否及时。当受害人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经营者应当及时开始后续救助行为,包括报警、积极治疗等措施,防止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学校赔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陈春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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