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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停水停电?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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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对于通过停水、停电的手段逼迫搬迁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反映,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应责令相关部门及时改正,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第2种观点: 当地对企业的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时,房屋所有者拒绝拆迁的话,停水停电的行为将是不合法的。拆迁受迫的当事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寻求合法解决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否则,拆迁受迫的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分析当地对企业的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时,房屋所有者拒绝拆迁的话,停水停电的行为将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受迫的当事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寻求合法解决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暴力拆迁涉及哪些违法点(一)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等等。(二)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三)监督管理部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被拆迁人可以就此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机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一定保持沉着冷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依法请求赔偿。结语当地对企业的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时,房屋所有者拒绝拆迁的话,停水停电的行为将是不合法的。拆迁受迫的当事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寻求合法解决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暴力拆迁涉及多种违法点,包括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以及监督管理部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被拆迁人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1种观点: 物业纠纷停水停电是不可以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一、物业停水停电后业主如何维权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事处、乡镇、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制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发生了物业纠纷之后对于小区的业主来说应当积极的寻找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也是一样的,不能够通过非法的手段解决,比如说如果擅自的断水断电的话,那么是属于一种非法行为,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也是属于不可采取的行为。

第2种观点: 不可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一、物业停水报警管事吗物业停水停电不归110管,应向居委会或者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110受理报警的范围: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所以题主这种情况打110是没人受理的。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二、物业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1、物业合同可以直接的约定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减少违约金。

第3种观点: 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即使小区的水电是由物业代收的,但此时业主只是与供水局和供电局建立的一种关系,此时就算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是没有权利擅自停水停电的,否则就会给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此时物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有哪些权力物业公司管理权力有:1、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制定管理办法;3、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5、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1种观点: 1、业主欠缴水费电费,而物业管理公司获授权代收代缴时,可以停水停电。2、突遇灾害性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例如,遭遇火灾时,物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停电;业主家无人时遇爆水管,物业可停水。3、根据相关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物业有权停水停电。例如供电部门要保修供电线路,向公众发出停电通知时,物业可在规定时段内进行停电。一、物业停电造成的纠纷怎么处理?1、物业停电造成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径来解决,而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2、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水、电是小区业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对强制断水、断电有约定,物业公司也不能以强制断水、断电作为手段,要求业主交纳各类费用。如果业主欠交费用,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或起诉至人民要求欠费业主支付费用和违约金。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承担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因此,业主应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而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义务。3、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维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物业服务的内容应该按照服务合同的内容进行履行。物业服务一般都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所以即使业主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也是无权停电停水的。而上述情况更是无权停水停电的。只有经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物业公司听从开发商的指使,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是违法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于小区公共利益保护的考虑,物业公司亦不得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电或停止小区公共服务。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3种观点: 物业公司不可以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或者停止小区公共服务。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的合同,其设计的合同当事人不同,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物业公司没有断水断电的权限。一、太阳能为什么会掉下来?物业还来了吗?有关系的。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起诉;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二、物业不交物业费有权不让车进小区吗?不交物业费不让车进小区是不合法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但是不得业主出入。根据法律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三、电梯停电物业有责任吗电梯停电物业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停水停电停电梯,要提前公示,履行告知义务。未经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业主或者司法、行政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对物业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如果非法停水电、停电梯,造成业主损害,业主有权索赔。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的法律关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即使说业主不交物业费,不交水电费,那么也不是物业能够决定停水停电的。不过,在实际中,其实在一定情况下,还是得有物业管理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的情况如下:1、业主欠缴水费电费,而物业管理公司获授权代收代缴时,可以停水停电。2、突遇灾害性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例如,遭遇火灾时,物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停电;业主家无人时遇爆水管,物业可停水。3、根据相关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物业有权停水停电。例如供电部门要保修供电线路,向公众发出停电通知时,物业可在规定时段内进行停电。当然,要是物业公司在接到停水停电的通知后,要没有特殊情况,招呼都不打就对业主停水停电的,那么就需要对业主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但没有权利随意停水停电。

第2种观点: 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即使小区的水电是由物业代收的,但此时业主只是与供水局和供电局建立的一种关系,此时就算业主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是没有权利擅自停水停电的,否则就会给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此时物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有哪些权力物业公司管理权力有:1、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制定管理办法;3、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5、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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