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被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财产将会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待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二、当事人被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宣告失踪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提出申请;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第3种观点: 1、公民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如下:失踪人口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公民被宣告失踪的其他法律后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