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蜜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男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里?

男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里?

来源:微蜜娱乐
第1种观点: 男方提出离婚并不会吃亏。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双方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起诉谁吃亏的说法,关键在于谁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能证明主张,人民就会予以支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方提出离婚并不吃亏,相反,主动提出离婚诉讼,女方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前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从而尽量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同时能够及时联系律师,保全夫妻共同财产,防止丈夫私下转移财产情形的出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男方提出离婚不存在吃亏这一说法。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双方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起诉谁吃亏的说法,关键在于谁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