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蜜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法所得的主动退还与刑罚减轻有何关联?

违法所得的主动退还与刑罚减轻有何关联?

来源:微蜜娱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待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罚。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最多可以减轻百分之三十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网上追逃可以从轻判刑吗网上追逃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只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才成立自首。二、投案脱保是否认定自首,自首的条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三、有自首情节该怎么量刑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待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罚。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网上追逃可以从轻判刑吗网上追逃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只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才成立自首。二、投案脱保是否认定自首,自首的条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三、有自首情节该怎么量刑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1种观点: 主动交代本人问题的应减轻处分是正确的。还可能从轻或者是减轻处分的行为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等。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当村干部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当村干部。但是刑事处罚后,虽然党章和党纪没有规定不能当选村,但在实际中,基本是不可能的。党员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通常党纪处理也是很严厉的,因此要再当选村,很难服众。二、普通党员酒驾违反什么纪律普通党员酒驾,违反生活纪律与政治纪律。党员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按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三、网上通缉自首会减刑吗在没有被机关抓获、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能够主动到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做到如实供述的话,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根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代问题能获党纪从轻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代问题能获党纪从轻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待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罚。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网上追逃可以从轻判刑吗网上追逃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只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才成立自首。二、投案脱保是否认定自首,自首的条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三、有自首情节该怎么量刑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1种观点: 一、主动交罚金能减刑多少1、主动交罚金不可以减刑,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犯罪所得的,可以减轻刑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三、(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第3种观点: 犯罪分子自首可减刑,但以下表现更可减刑: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3.在日常生活中救人;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5.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法律分析犯罪分子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但是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的:(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拓展延伸上缴财产是否可以作为减刑的有效手段?上缴财产可以作为减刑的有效手段。在某些司法体系中,上缴财产被视为一种积极的行为,表明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之心。通过上缴财产,犯罪人可以展现自己的悔罪态度,并且为受害人提供经济赔偿或补偿。这种行为有助于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减轻了受害人的经济负担。然而,上缴财产并不是减刑的唯一因素,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因此,虽然上缴财产可以被视为减刑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减轻刑罚。最终的判决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语犯罪分子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而重大立功表现更是应当减刑的充分理由。检举重大犯罪活动、阻止他人犯罪、舍己救人、在灾害中突出表现以及创新技术等,都是犯罪人积极改过自新的表现。此外,上缴财产也是减刑的有效方式。虽然上缴财产能展现悔罪态度并为受害人提供赔偿,但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最终判决仍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以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正正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1种观点: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是否属于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情形的认定,关键在于对“被追诉的”理解。追诉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一系列司法活动,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等诉讼过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从该规定分析,立案侦查是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活动的开始。此外,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机关对于一些特定情形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因而,司法机关在立案前的某些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活动也属于追诉活动的一部分,但这只能视为一种例外情形。因此,“被追诉前”通常是指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之前,行贿罪是否“被追诉”应当以检察机关是否立案为准。行贿人向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举报受贿人的受贿行为,显然属于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情形。行贿人在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他人受贿案件时,交代(承认)向他人行贿的事实,亦应属于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情形。此节在司法实践中极易出错。一、行贿罪的相关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和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和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机关、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那些依法律规定是依法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行贿犯罪人员的主动交代一般在立案调查前进行。如错过这个阶段的,相关的当事人员因在案件调查和办理期间,主动地交代自身的过错行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我国的检察机关进行调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贿后主动退还是构成受贿罪的。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有受贿的行为,就构成受贿罪,受贿后将受贿款退回的,是酌定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前提是未对于行贿人的请托予以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3种观点: 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刑,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行贿20万要判多少年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商人行贿一般不会坐牢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商人行赂构成行贿罪的,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待的,可以考虑从宽处罚。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1种观点: 一、主动交罚金能减刑多少1、主动交罚金不可以减刑,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最多可以减轻百分之三十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主动上缴犯罪所得的,可以减轻刑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三、(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第1种观点: 一、主动交罚金能减刑多少1、主动交罚金不可以减刑,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最多可以减轻百分之三十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但是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是应当减刑的:(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职务犯罪,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主动向有关部门交待罪行情节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职务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减轻或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动交代罪行是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在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但是,单纯主动交代罪行,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条件的,从轻处罚的程度不明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1种观点: 一、主动交罚金能减刑多少1、主动交罚金不可以减刑,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最多可以减轻百分之三十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主动上缴犯罪所得的,可以减轻刑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三、(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第1种观点: 一、主动交罚金能减刑多少1、主动交罚金不可以减刑,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最多可以减轻百分之三十的刑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犯罪分子自首可减刑,但以下表现更可减刑: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3.在日常生活中救人;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5.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法律分析犯罪分子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但是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的:(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拓展延伸上缴财产是否可以作为减刑的有效手段?上缴财产可以作为减刑的有效手段。在某些司法体系中,上缴财产被视为一种积极的行为,表明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之心。通过上缴财产,犯罪人可以展现自己的悔罪态度,并且为受害人提供经济赔偿或补偿。这种行为有助于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减轻了受害人的经济负担。然而,上缴财产并不是减刑的唯一因素,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犯罪人的前科记录等。因此,虽然上缴财产可以被视为减刑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减轻刑罚。最终的判决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语犯罪分子主动上缴可以减轻刑罚,而重大立功表现更是应当减刑的充分理由。检举重大犯罪活动、阻止他人犯罪、舍己救人、在灾害中突出表现以及创新技术等,都是犯罪人积极改过自新的表现。此外,上缴财产也是减刑的有效方式。虽然上缴财产能展现悔罪态度并为受害人提供赔偿,但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最终判决仍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以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正正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1种观点: 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已判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重大立功表现者必须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的规定,减刑条件与限度明确规定了减刑的情形,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等。法律分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减刑的前提是已经被人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拓展延伸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是否能减轻刑罚?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是否能减轻刑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某些情况下,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可能会被视为一种积极的行为,显示出犯罪者的悔过之意和对社会的补偿。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考虑在量刑过程中,从而导致刑罚的减轻。然而,是否能减轻刑罚取决于多个因素,如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主动退还的时机和方式等。此外,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也存在差异。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主动退还违法所得一定能减轻刑罚,每个案件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量刑决定。结语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减刑需满足判决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者应当减刑。然而,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是否能减轻刑罚存在争议,取决于多个因素。刑罚减轻需根据犯罪性质、严重程度、退还时机和方式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也存在差异,每个案件需量刑决定。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第2种观点: 刑法关于主动退赃是从量刑上“可以减轻罪刑”来规定的,即表明该案的情节较轻、从轻处罚。具体如何从轻,这要看法官的认定。情节不严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减轻处罚。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  在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对退赃的减刑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一、案件侦查阶段怎样退赃:  1、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这种情况最好事先通过公检法办案人员或者委托的辩护律师询问一下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希望退赃的数额,了解下一步处置措施。  2、遇到阻碍的情况。有些案件,或许是出于转段的时间考虑,警方对退赃的欢迎程度不高,这时要态度诚恳地向办案人员表达意愿,或者找到单位负责人反映。  3、直接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取得谅解。对于被害人在本地,或者知道外地被害人的信息,也可以直接和被害人取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样做的好处,如果是资金不足以退完或者退所有被害人的赃款,可以和被害人协商,在没有清偿完的情况下,取得谅解书。缺点是有反复的风险,有些被害人也会漫天要价。  4、通过中间人退赃。很多人选择通过中间人退赃,就是找到当地和办案单位或者被害人熟悉的人,让他从中调和退赃事宜。这种方法能省去很多事,有时候也会有很好的效果。缺点是需要负担相应的佣金或好处费,而且有被骗的风险。 二、主动退赃与追缴的区别  主动退赃是指的是犯罪人资主动退还赃物赃款,而追缴是机关强制实施的一种追回赃款的方法,二者实施的主体不同。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案发前退还(上交)财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及时退还”:另一种是“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被动退还”。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主动退赃是从量刑上“可以减轻罪刑”来规定的,即表明该案的情节较轻、从轻处罚。具体如何从轻,这要看法官的认定。情节不严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减轻处罚。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迫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