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参保人不可以两地同时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不能够同时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如果重复缴纳,在缴费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即最终社保局只承认一个。2、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社会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3、关于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选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关系转入居住地累计计算,由社保局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地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随后退回重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1种观点: 不同的地方交社保能合一起。社保合并流程如下: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2、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3、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由新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如下:1、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员工个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就行;2、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中的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就即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的合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了“一、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从国家的上是为了有助于人才流动,制定了相关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但是,由于当前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地区之间收入差异大,养老金的水平不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一直也不尽相同,这就必然会造成一些在低水平地区缴费,到高水平地去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这样放开,对于长期在高水平地区缴费的参保人员就必然会显失公平,高水平地区也必然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本着对与本地区职工负责的态度,在保险转入的问题上,各个地区(也包括唐山)都在国家的大下,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就是实行有的办理养老保险转入制度。例如通过用人单位正式工作调动手续,规定在本地区的累积缴费年限等等前提条件。因此,养老保险的转移是可以的,但不是随便转移的,特别是需要有转入地区的“同意转入接收函”,如果你的情况属于有北京单位办理的正式调动手续,或是已经在北京连续缴费15年以上并确定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时,是可以办理转移到北京的;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唐山,将来还准备回唐山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就不必办理转移手续,等到离开北京的时候,在把北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到唐山就可以了。不过,虽然你的户口在唐山,退休前的几年还是要在唐山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然就不能在唐山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因为哪里是最后的参保地,才可以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二、调整规范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各地要结合《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可行措施,将在城镇企业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自行出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抓紧调整相关,实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规范,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的合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了“一、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从国家的上是为了有助于人才流动,制定了相关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但是,由于当前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地区之间收入差异大,养老金的水平不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一直也不尽相同,这就必然会造成一些在低水平地区缴费,到高水平地去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这样放开,对于长期在高水平地区缴费的参保人员就必然会显失公平,高水平地区也必然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本着对与本地区职工负责的态度,在保险转入的问题上,各个地区(也包括唐山)都在国家的大下,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就是实行有的办理养老保险转入制度。例如通过用人单位正式工作调动手续,规定在本地区的累积缴费年限等等前提条件。因此,养老保险的转移是可以的,但不是随便转移的,特别是需要有转入地区的“同意转入接收函”,如果你的情况属于有北京单位办理的正式调动手续,或是已经在北京连续缴费15年以上并确定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时,是可以办理转移到北京的;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唐山,将来还准备回唐山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就不必办理转移手续,等到离开北京的时候,在把北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到唐山就可以了。不过,虽然你的户口在唐山,退休前的几年还是要在唐山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然就不能在唐山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因为哪里是最后的参保地,才可以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二、调整规范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各地要结合《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可行措施,将在城镇企业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自行出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抓紧调整相关,实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规范,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的合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了“一、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从国家的上是为了有助于人才流动,制定了相关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但是,由于当前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地区之间收入差异大,养老金的水平不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一直也不尽相同,这就必然会造成一些在低水平地区缴费,到高水平地去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这样放开,对于长期在高水平地区缴费的参保人员就必然会显失公平,高水平地区也必然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本着对与本地区职工负责的态度,在保险转入的问题上,各个地区(也包括唐山)都在国家的大下,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就是实行有的办理养老保险转入制度。例如通过用人单位正式工作调动手续,规定在本地区的累积缴费年限等等前提条件。因此,养老保险的转移是可以的,但不是随便转移的,特别是需要有转入地区的“同意转入接收函”,如果你的情况属于有北京单位办理的正式调动手续,或是已经在北京连续缴费15年以上并确定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时,是可以办理转移到北京的;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唐山,将来还准备回唐山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就不必办理转移手续,等到离开北京的时候,在把北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到唐山就可以了。不过,虽然你的户口在唐山,退休前的几年还是要在唐山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然就不能在唐山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因为哪里是最后的参保地,才可以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第3种观点: 异地的社保可以合并。跨地区社保合并方法,具体如下:1、原单位申报停止我们的社保;2、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窗口,申请社保关系转移;3、社保窗口出具一份《社保关系转移单》;4、到新城市交上社保,可以是工作了在单位交,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交;5、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关系转移单》、一寸免冠照片,到新城市的社保窗口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异地社保转移合并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或者户口簿;2、社保编号;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综上所述,医疗险、养老险、失业险。剩下的生育险和工伤险,是不能办理转移的。所以,如果不转移社保,主要影响的是医疗报销和养老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