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由主持调解。这是因为,在执行程序开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已用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行政决定等形式确定下来,而且这些法律文书都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例如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而如果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调解,就等于置原已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重新处分当事人的权利,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自行和解,但是不会在执行阶段再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1种观点: 一、司法调解有强制执行效力吗1、司法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司法所调解是以人民调解形式完成,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没有经过司法确认前还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过的司法确认后,则承裁了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二、司法调解时间吗调解没有时限的规定,也没有次数的规定。审理案件提倡调解,以调解手段化解民事纠纷,实现和谐。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就会进行调解。当然,调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的当事人不愿意让步,因此,有的案件调解会有一定难度,可能会进行几次。调解可以在立案前调解,也可以在受案后开庭前调解,还可以在开庭过程中和休庭后进行调解。调解虽然没有时间,但是要避免久调不决,如果双方差距过大,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就应当判决。如果遇到久调不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调解,尽快作出判决。
第2种观点: 一、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1、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后没有按照调解书进行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调解书,但是申请的时间不是没有的,申请的期限是两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人民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二、调解书送达后会产生哪些后果调解书送达后会产生以下后果: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不得主持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一、生效的判决等,不得调解。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由主持调解。这是因为,在执行程序开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已用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行政决定等形式确定下来,而且这些法律文书都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例如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而如果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调解,就等于置原已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重新处分当事人的权利,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主动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无需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这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进行的处分,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只要是上了,都是要有一定的法律流程的,自己想要获得比较好的权益或者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可以被告人和原告进行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话,那么就需要上人民发起诉讼,然后双方各自找律师来代理自己的案件,然后双方律师,也会根据各自的客户,来进行维护,客户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提供一些比较有价值的人证或者是物证,然后将具体的事情,讲给自己的代理律师听,这样自己的代理律师才会想到办法,去真正的帮助自己,自己才有可能获胜的。
第3种观点: 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程序是如何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第1种观点: 起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 ------安排诉前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调解成功-当事人不起诉,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不予调解。
第2种观点: 一、诉前调解流程是什么1、诉前调解流程如下:先是起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安排诉前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如调解成功,当事人不起诉,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如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二、诉前调解不成多久立案诉前调解不成,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调解不成会转入立案庭审查立案,对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务实操作中一般不宜超过30天,也就是30天内可以随时完成立案程序。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调解厅。案件起诉到,并不是说就一定要以判决的方式来审结案件,审结案件的方式有调解、判决、撤诉、裁定等,应该说现在的对案件都得调解,上级部门考核时是要考核调解率的。调解,指在人民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调解厅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因此庭外调解那就是非常常见的事了,也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十 基层人民、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